2017年仪征技师学院专项资金管理公开内容
一、 部门主要职能
仪征技师学院是一所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的公办技师学院,其主要职能是培养初、中、高级技能人才和开展就业指导训练。
二、 资助政策解读
(一)、免学费政策
1、免学费政策依据 《江苏省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苏财规[[2012]36号文)。
2、免学费对象 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非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生中涉农专业学生免除学费;对在职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符合国家标准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一、二、三年级学生,按照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学费标准免除学费。技工院校技师班招收的普通高中毕业生享受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政策。
3、免学费标准 按照省、市、县(区、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价格主管部门在2012年6月30日前批准的学费标准确定。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标准参照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学费标准确定。经批准的学费标准高于补助的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200元。
4、我院免学费政策的执行 对符合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我院在制定每学期收费标准时直接扣除1100元
(二) 助学金政策
1、国家助学金政策依据 《江苏省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苏财规[[2012]36号文)、《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教育厅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达2015年春季学期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省财政补助经费指标的通知》(苏财教[[2015]21号文)、《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达2012-2013学年全省技工院校高级技工班、技师班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名额及经费指标的通知》(苏财教[[2012] 295号文)。
2、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 从2012秋季学期起,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调整为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我省中等职业学校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平均按扣除涉农专业学生后在校生的10%确定,苏南、苏中和苏北地区分别按8%、10%和12%确定。技工院校高级技工班学生后两年以及技师班非普高学生执行我省高校助学金资助政策,资助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比例按扣除普通高中毕业生后在校生的16%确定。
3、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 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现行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000元;技工院校高级技工班后两年以及技师班非普高学生国家助学金标准为平均每生每学年3000元,具体标准由各校根据实际情况分2000元、3000元、4000元三档发放。
4、我院国家助学金政策的执行 对符合国家助学金政策条件的学生,我院在每学期末及时发放,中职(技)班级国家助学金按每生每学期1000元发放,高级技工班、技师班学生国家助学金按每生每学期1500元发放
三: 2016年秋学期免学费,助学金发放名单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