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二届扬州市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模拟法庭大赛的通知(会签稿)
关于举办第二届扬州市
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模拟法庭大赛的通知
各县(市、区)团委、法宣办、预防专项组(领导小组)、法院、检察院、教育局、公安局、司法局、人社局、法学会,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生态科技新城、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团(工)委:
为进一步增强青少年法治意识,不断提高青少年的法治观念和法治素养,提升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团市委、市法宣办、市预防专项组、市法院、市检察院、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人社局、市法学会决定,共同举办第二届扬州市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模拟法庭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大赛组织委员会由团市委、市法宣办、市预防专项组、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人社局、市法学会等部门共同组成。办公室设在团市委权益部,具体负责大赛事宜。
二、参赛要求
(一)参赛对象
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在校生;以学校为单位参赛。
大赛设预赛、决赛以及成果展演三个阶段,县(市、区)和市直中职院校在本地(单位)海选推荐1支优胜队参加预赛,按照得分高低评选4支优胜队参加市级决赛,最终市级决赛得分最高的队伍将代表扬州参加省级决赛。
比赛将采用模拟法庭庭审的形式,评委从模拟法庭实体(法律知识、事实分析、逻辑推理)、模拟法庭程序、模拟法庭仪态等方面对各参赛队伍进行打分,最后根据得分情况评定各个奖项。参赛队伍应包括领队1名,指导老师1名,参赛队员不超过10人(合议庭3人、公诉人2人、辩护人1人、法定代理人1人、证人1人,“被告人”按案例具体人数定);书记员、法警由承办方统一安排。
大赛题型为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题目由大赛组委会组织专家统一命题后通知各地,并由各地、各单位安排代表抽签确定参赛命题和参赛顺序。如对题型所涉案件有疑义的,由组委会召集专家审定后,给予解释。
三、赛程安排
(一)6月至7月,大赛发动阶段
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模拟法庭大赛是创新青少年法治教育方式的重要探索,是推动学生学法、懂法、用法、普法教育的重点途径,也是在学法用法中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的有益尝试。各地各单位要以模拟法庭大赛为平台,在辖区内进行全面发动,让尽可能多的学校参与到大赛中来,将大赛开展过程转化为学生自觉学法普法和遵守社会主义道德的过程,推进法治教育在中等职业学校的深入开展。
(二)7月至8月,预赛阶段
各中等职业学校在学校内进行选拔并组建参赛队伍参加预赛,4支优胜队伍参加市级决赛。各参赛队伍可根据实际需要,充分调动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等资源,或邀请所在地公、检、法、司等政法部门的法学法律工作者担任指导老师,在法律专业知识、比赛技巧等方面给予指导和协助。
(三)8月至9月,市级决赛阶段
由预赛评选出的4支优胜队伍参加市级决赛,最终获胜队伍将代表扬州参加省级决赛。
(四)10月至11月,成果展演阶段
各参赛队伍走进本地区相关学校进行巡回展演活动。
四、奖项设置
(一)金、银、铜奖
以学校为单位,以得分排名为依据,设金奖、银奖、铜奖;其中,金奖1个,银奖3个,剩余参赛队伍获铜奖。
根据比赛表现,评选出“优秀模拟法官”“优秀模拟公诉人”“优秀模拟辩护人”“优秀诉讼参与人”以及“优秀导师”等个人奖项。
由组委会根据各地预赛阶段开展情况和市级决赛获奖情况进行综合评定。
五、工作要求
(一)群策群力,精心组织
各地共青团、法院、检察院、教育、公安、司法、人社等主办单位,要以模拟法庭大赛为平台,广泛动员,全面发动有力推动中等职业学校法制教育深入开展。各级团组织要抓住开展模拟法庭大赛的契机,主动联系当地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等“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单位,发挥行业系统专业人员的优势,在比赛前对各参赛学校进行指导,通过大赛掀起“青少年维权岗”单位送法进校园的高潮。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参赛学校要在全校范围对模拟法庭大赛进行宣传发动,同时组织参赛队伍在全校开展展示活动,有效扩大活动的参与面和受益面。各地团组织要注重收集本地区比赛相关情况的影像资料,发掘典型素材,在大赛推进过程中,通过宣传进一步扩大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和社会主义道德教育的覆盖面和社会影响。
(三)把握节点,有序推进。各县(市、区)要抓紧制定本地组织开展的实施方案。联系人:李璀芳,联系电话:87963537,电子邮箱:815222117@qq.com。
附件:第二届扬州市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模拟法庭大赛参考评分标准
共青团扬州市委员会 扬州市法治宣传教育
领导小组办公室
扬州市综治委预防青少年 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违法犯罪专项工作组
江苏省扬州市人民检察院 扬州市教育局
扬州市公安局 扬州市司法局
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扬州市法学会
2017年8月21日
附件
第二届扬州市中等职业学校
在校生模拟法庭大赛参考评分标准
(总分100分)
一、模拟法庭实体分(40分)
(一)法律知识(10分)。参赛学生的法学基本功,对扮演角色所涉专业知识的掌握与熟悉程度。
(二)事实分析(15分)。合议庭以及被告人、控辩双方对案件事实本身的熟悉度,梳理案件事实的清晰度与条理性,以及证据准备的充分度。
(三)逻辑推理(15分)。合议庭以及被告人、控辩双方在庭审中运用法律分析案情的思路是否清楚,推理是否严密,论证是否有说服力,结论是否得当。
二、模拟法庭程序分(40分)
(一)程序遵守(15分)。对法定程序的遵守程度,庭审活动中有无违反、遗漏诉讼程序和庭审规则的情况。
(二)庭审驾驭(15分)。合议庭对法庭调查过程的掌控是否得当,证据调查是否依法有序推进,举证、质证的过程是否有条不紊;对辩论过程的主持是否得当,能否有效引导辩论,终结辩论的时机是否适宜,是否对当事人进行法庭教育;庭审进程是否超过规定时间。
(三)当庭宣判(5分)。裁判内容是否切合庭审内容,宣判是否符合法定程序。
(四)规范用语(5分)。庭审用语是否符合法律规范要求,表达是否准确。
三、模拟法庭仪态分(15分)
(一)诉讼仪态(5分)。对法庭礼仪的遵守情况,举止是否得体,言行是否庄重大方,临场风度与着装情况。
(二)言辞表达(10分)。普通话是否流利,口齿是否清晰,以及语言表达技巧。
四、加分项目(5分)
庭审进程设计新颖、有证人或鉴定人出庭,有效提升庭审效果、模拟法庭整体表现力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