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多地发生在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校园欺凌事件,损害了学生身心健康,引起了社会高度关注。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国教督办函
[2016]22号)要求,特制订《仪征技师学院校园欺凌干预机制》,望全体教职员工和学生严格遵照执行。校园欺凌是指发生在校园内、学生上学或放学途中、学校的教育活动中,由老师、同学或校外人员,蓄意滥用语言、躯体力量、网络、器械等,针对师生的生理、心理、名誉、权利、财产等实施的达到某种程度的侵害行为。
一、治理目的:
通过专项治理,加强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
二、涉及对象:
全体教职员工和全体在校学生
三、领导小组
组 长:王志强
副组长:周志红 凌洪斌 夏桂荣
组 员:赵海燕 王金全 张 平 陈宝珍 孙苏阳 陈恩平
李晓华 糜泽锋 王 莉 王 超 王旭东 陆鸿仙
余 妍
下设办公室
主 任:夏桂荣
副主任:王金全 姜同林 张 平 王枝东 陈隶源 陈恩平
曹 勇 周 超
成 员:何海蓉 张长征 赵抒萍 任国庆 陈恩东 周国红
四、校园欺凌专项整治责任
1.开展教育。各责任人在各自的责任范围内,要集中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开展品德、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邀请公安、司法等相关部门到校开展法制专题教育;利用国旗下讲话、黑板报、橱窗等形式进行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充分利用班会课、主题班会等形式让学生深刻认识到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危害性,培养学生与人友善,自觉遵纪守法的意识;组织教职工集中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等。
2.加强预防。各责任人在各自的责任范围内,要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公布学生救助或校园欺凌治理的电话号码并明确负责人。
(1)定期召开班主任会议,研究解决学生心理疏导和矛盾纠纷,排解问题。
(2)定期召开宿舍管理员、住宿学生舍长会议,及时了解住宿学生的困难和要求,有的放矢地实施宿舍管理,确保宿舍干净、卫生、和谐、安全。
(3)充分利用团队活动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4)及时做好值班领导和值班教师安排工作,确保校园24小时有人值班,明确相关责任人职责,确保正常上课期间,宿舍内、校园中不发生校园欺凌事件。
(5)门卫人员要详实记载交接班记录和来人来访登记表,防止外来人员进入校园欺凌师生或闹事。
3.及时处置。
(1)学生遭遇校园欺凌事件的解决途径
(2)发生校园欺凌事件的处置流程
各责任人在各自的责任范围内,要及时发现、调查处置校园欺凌事件,严肃处理实施欺凌的学生。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4.监督指导。
各责任人在各自的责任范围内,要加强对学校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指导和检查。学院督导室要对学校的专项治理全程监督,发现问题及时与第一责任人、各部门及处室责任人沟通,做好记录,必要时向市教育局、市政府教育督导团、公安等部门报告。
5.班主任责任。
班主任直接与学生接触,最能及时把握学生动态,一要利用一切可能机会,对学生加强安全法制教育,把欺凌行为遏制在萌芽之中;二要深入到学生中,及时了解学生中发生的欺凌事件和行为,及时处理,及时向部门责任人汇报。
6.建立遏制校园欺凌长效机制。
学校对班主任和其他全体教职员工进行培训,加强师生之间的沟通与了解,确保能第一时间发现问题;对校园弱势群体及“问题”学生建立专档,加强对此类学生的监管;开展净化“书包”和“寝室”活动,严控学生携带管制刀具和其它与学习无关的物品进入校园,加强校园暴力防范;每学期召开家长会,尽可能建立家校通,从而加强与家长的沟通联系,做好对子女的教育与监护。
五、奖惩措施。
学校将对不负责任、玩忽职守,造成不良后果的欺凌事件的责任人在评比、晋升、绩效等方面,根据考核制度予以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报上级纪检部门、司法机关予以处理。对在教育、预防、发现、处理校园欺凌事件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责任人,根据学校考核制度予以奖励。
仪征技师学院
2016年10月